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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经营范围的5个误区

作者:中铭财务 来源: 时间:2021-01-14 16:40:00 浏览次数:

在确定主营业务时,经营范围也是可以参考的一项,经营范围应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,避免多缴税。
1、不关注经营范围的前后顺序
有些企业同时经营多个行业的业务,此时,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在企业为所属行业,而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,排错顺序,小心吃亏。

2、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随便写
企业设立分公司,由于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其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。因此,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在总公司经营范围以内。

但是,如果企业设立子公司,其经营范围不需要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。由于母子公司经常相互提供服务,总公司应增加商业服务业等经营范围,子公司增加为总公司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。

3、没有考虑核定征收
打算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,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。

所以,打算核定征收的企业,更要注意经营范围的审核,避开国税函[2009]377号中规定的不能核定征收的类型。

4、经营范围越多越好
由于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不能自行开具发票,需到税局代开发票。财务人员为了节省麻烦,把能想到的经营范围都写进去了。

但有些经营业务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。

5、经营范围随便抄
网上经常会列举各行业常见的经营范围。中铭建议,这类帖子看看参考下就可以了,别全抄啊,即使是相同行业的企业,其经营的侧重点也有很大的不同。以增值税为例,混合销售中按照主业确定税率,同样的混合销售业务,不同主业的企业税率不同。

在确定主营业务时,经营范围也是可以参考的一项,经营范围应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,避免多缴税。

经营范围虽然小,但是误区可不少,各位记得绕道走哦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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